您好, 欢迎访问" 南阳市梅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"商铺信息! 登录后台 | 免费注册,一分钟自助建站

主营业务:

暂未提交主营业务相关信息

0377-63223611
13037623769

当前位置:首页>河南企业网>南阳市梅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> 企业资讯

联系我们

南阳市梅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

电话:0377-63223611

手机:13037623769

主营:

地址:南阳建设东路广播电视报社院内

-服务网服务 梅先商标







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,写合同还是交给的律师吧,的人干的事儿,这样虽然你前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,但可以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,避免后期产生不-的合同-,造成的损失,付出的代价。梅先本着“、专一、”的服务宗旨,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、新渠道,不断为客户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,以诚恳和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的-法律服务。-法务,为你的商业发展保驾-。



公司设立时,可以在章程中约定,-资本100万元,股东甲出资80万,持股20%;股东乙出资20万,持股80%。

因此,出资少还想说了算,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。需要注意的是,法律为了保护小股东利益被大股东,要求这种-约定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行。律师建议在股东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,并写入公司章程。


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,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。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,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负盈亏的协议;就组织的角度而言,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。由此可知,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,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负盈亏、共担风险。



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,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。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-都承担连带责任。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,前者对合伙企业-承担连带责任,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-承担责任。梅先-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您的咨询



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,谢谢!

本页网址:https://tztz334962.ynshangji.com/xw/26491125.html

相关推荐


此页面信息由" 南阳市梅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"注册发布,
技术支持:云商网   ICP备25613980号-1  合作防骗须知 信息侵权/举报/投诉处理